根据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和嘉定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,为做好初中毕业班“推荐生”工作,进而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,特制定嘉一联中2021届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工作方案。
1、推荐原则
1.1 择优原则:“推荐生”应是德、智、体、美诸方面综合素质高的学生。
1.2 公开原则:推荐名额公开,推荐程序公开,推荐结果公开(张榜公布)。
1.3 自愿原则:学校尊重推荐生及其家长的选择意愿。
1.4 规范原则:制定并公开推荐优秀生的操作办法、选拔标准、评价方法。
2、推荐对象
符合本市中考报考条件,并已取得中考报考资格的本校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3、推荐条件
在初中阶段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评价优良者。
4、推荐名额
全额推荐区中招办下达我校名额18名。
5、推荐办法
5.1 学校成立推荐初三优秀毕业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
5.1.1 领导小组组长: 张迅
组 员: 郏夏明、韦莉、潘岚、申元元
5.1.2工作小组组长: 郏夏明
组 员: 韦莉、潘岚、申元元、张葵、朱荷琴、龚佳青、胡士忠、田斌、陈洁、王文明
奚佳(家长代表)、高以诺(学生代表)
5.1.3 推荐工作小组组织网络图:
5.2 推荐程序
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每个成员,都要了解、掌握推荐生操作政策,加强诚信制度建设,做好本校优秀初中毕业生的推荐工作,确保整个推荐过程的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,确保推荐质量。其推荐过程如下:
6、操作办法
6.1 严格按照市、区优秀生推荐办法和推荐标准,在学生及家长提出本人意愿后,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、师生民主评议、领导小组审核、再征询学生本人意愿,然后在校内张榜公示,确定学校推荐的优秀生名单,最后报区招办。
6.2 向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征求意愿,由学生及家长自愿报名,填写《上海市民办嘉一联合中学初三“推荐生”推荐意向表》并交各班班主任,各班班主任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汇总。
6.3 对有意向参加推荐的学生,依据《嘉一联中初三毕业班推荐生综合素质评价表》,对学生作出综合素质评价。
6.3.1 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由:①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(由教师评价〈占5分〉和学生评价〈占5分〉两部分组成);②学生基础型课程学业成绩;③学生获奖情况;④学生担任社会工作、参加社团活动情况等4部分组成,总分为150分。
其中:①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占10分;②学生基础型课程学业成绩占90分;③学生获奖情况占35分;④学生担任社会工作、参加社团活动情况15分。
6.3.2 学生基础型课程学业成绩的测算依据与折算比例:
六年级10%、七年级15%、八年级20%、九年级第一学期期中25%以及九年级第一学期期终30%。
插班生在插班前的成绩,以学籍卡上记录的成绩为准。
6.4 将申报推荐学生的综合表现与情况向师生征询意见,各班班主任把申报学生的综合表现与情况汇总后,交学校推荐工作小组。校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推荐,产生本校推荐学生名单。
6.5学校推荐学生初定名单产生后,按上级部门的规定进行公示并上报区招办。
7.工作日程
7.1、4月15日公示学校学生推荐工作方案,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,并按方案启动推荐工作。
7.2、家长与学生填写初三“提前推荐自主录取”推荐、自荐意向表,并把意向于4月16日前反馈班主任。
7.3、4月16日中午12:30前,截止纸质材料上报(包括意向表、附表三、附表四、获奖证书等)。
7.4、4月20日,学校确定拟“推荐生”名单。
7.5、4月20日~4月26日,公示拟“推荐生”名单。
7.6、4月27日,向区招办上报拟“推荐生”名单。
8.工作要求
8.1 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推荐过程做到全透明。
8.2 对在推荐工作中严重失职、在教师、学生、家长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,将追究相应责任;对在推荐工作中营私舞弊的学生,取消有关对象的推荐资格。
在中招工作中,坚持树立为学生、家长服务的工作原则。教师耐心指导学生正确填写推荐生志愿表,向学生家长解释推荐生投档原则,让学生把握机遇,准时、准确地把资料及各种报表送到区招办,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完成。
9.《方案》说明
本《方案》未尽事宜,由 “初三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”解释、处置;若与上级部门要求不符,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。
上海市民办嘉一联合中学
二0二一年四月